韓國最高法院確認前Coinone高管因收賄上市Altcoins而有罪
Tim Alper
最後更新:
2024年7月2日,19:30 E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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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時間:1分鐘
韓國最高法院維持了對一群前Coinone加密貨幣交易所員工的有罪判決,這些員工接受賄賂將altcoins列入平台
這一判決標誌著一場漫長法律鬥爭的結束。2023年9月,
首爾南部地方法院判處Coinone前幣種上市總監(姓全,42歲)四年監禁
同一法院還判處一名姓金(32歲)的個人三年六個月的監禁。後者是Coinone上市團隊的前經理
韓國最高法院駁回上訴
全和金對地方法院的判決提出上訴至高等法院,該法院也認定他們有罪。根據媒體
Newsis
的報導,他們隨後將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
然而,最高法院維持了原判決以及兩人的原判刑
7月2日,最高法院第二分院還維持了對全的140萬美元(約合人民幣890萬元)和金585,000美元的罰款
這對二人被判犯有挪用公款罪。法庭聽取了全“在兩年零八個月的時間裡”從“經紀人”那裡“總共收到”約140萬美元的加密資產和法幣
檢察官解釋說,全在2020年收到了這些賄賂中的第一筆,“以換取至少一個未具名altcoin的上市”
過去一個月Coinone加密貨幣交易所的交易量。(來源:CoinGecko)
法庭聽說,執行官收到硬幣和現金上市Altcoins
法庭還聽說金“在兩年零五個月的時間裡收到了[743,000美元]的硬幣和現金”
最高法院還發現這對二人“阻礙交易所的業務”“通過操縱平台上的加密資產價格”
地方法院法官在判決時指出,“負責交易所上市的員工必須具有嚴格的正直感並感到需要遵守法律”
因此,法院裁定,“挪用公款和賄賂相關的罪行必須嚴厲懲罰”
高等法院在駁回上訴時表示,被告“互相推卸責任”
法官指出,“考慮到涉及的金額,這些判決似乎不太重也不太輕”
最高法院裁定,兩個法院沒有犯下可能“影響其判決”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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