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克拉荷馬州通過法案,保障居民自行保管數位資產的權利

俄克拉荷馬州通過法案,保障居民自行保管數位資產的權利
俄克拉荷馬州通過法案,保障居民自行保管數位資產的權利

俄克拉荷馬州通過法案保護居民自我托管數字資產的權利。

該法案名為OKHB3594,於2024年5月13日由州長凱文·斯蒂特簽署成法,由四名共和黨議員提出,其中包括參議員比爾·科爾曼和達娜·普里托以及眾議員布賴恩·希爾和科迪·梅納德。

該法案禁止對使用自我托管或硬件錢包存儲數字資產的限制或禁止,確保俄克拉荷馬州的個人可以自由控制和保護自己的數字資產,不受第三方的干擾。

該法案還允許俄克拉荷馬州居民從事基於家庭和工業的加密貨幣挖礦,只要他們遵守當地的噪音法規。

自我托管法案將於2024年11月1日生效。

該法案的一項重要規定是對加密貨幣挖礦者免除獲得貨幣傳輸許可證的要求。

這意味著從事家庭數字資產挖礦或經營數字資產挖礦業務的個人,以及從事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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